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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31届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2017-01-17本文被阅读过12624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为深入实施《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将共同举办第31届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赛办公室设在浙江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等日常事务。大赛初评将于2017年3月举行,终评展示活动拟于4月在永康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主题与内容

    1.宗旨:为全省青少年搭建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通过活动培养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促进我省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

    2.主题:体验·创新·成长。

    3.内容: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机器人创意竞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比赛。

    青少年科技创意项目将根据全国相关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二、组织实施

    1.市级竞赛是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基层赛事,各市组织机构可参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负责组织本地青少年参与,并严格按分配名额和规定时间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省大赛。各市组织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竞赛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

    2.要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中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去自主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

    3.为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创新教育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创新活动中来,今年我省大赛继续保留通过浙江省中学生英才计划(由浙江省科协和浙江大学共同实施)和杭州外国语学校申报参加(杭州外国语学校共两个项目,含高中、初中两个阶段)。

三、实施步骤

    本届大赛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17年2月5日-3月5日为省级大赛组织申报阶段,具体详见申报工作通知。

    第二阶段:2017年3月6日至4月上旬为省级大赛初评阶段。省大赛办公室将进行项资格审查、项目查新和初评。

    第三阶段:2017年4月中下旬为大赛终评展示阶段、公示竞赛结果,并根据全国分配名额推荐项目参加全国比赛等工作。

四、项目申报要求
    1.名额分配:

    各市名额分配见附件1;

    浙江省中学生英才计划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10项;

    杭州外国语学校青少年项目2项,可为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或科技实践活动。

    2.市级名额由各市组织机构负责分配;中学生英才计划项目由浙江大学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杭州外国语学校可直接申报。

    3.申报时间:2017年2月5日至2017年3月5日。

    4.申报方式:各市组织机构应组织参赛者进行网上申报,并于3月8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本届活动全部申报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或送至省大赛办公室。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逾期未完成网上申报或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内容不一致的将视为弃权。

    5.本届大赛的具体申报说明、竞赛章程、各类项目申报书(样式)以及网上申报说明,届时请登录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zhejiang.xiaoxiaotong.org)查阅、下载。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文化广场2号532室,浙江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李  炜   郭叶铭

    联系电话:0571-85177794(传真), 85090520

 

附件:第31届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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