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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第四届全国科学表演大赛表演类作品现场决赛的通知

2016-06-30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本文被阅读过9851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参赛单位:

  由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和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共同主办的第四届全国科学表演大赛经过四个多月的征集,共收到来自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多所中小学校和科技场馆的503份作品,其中微剧本306个,科普剧表演视频170个,科学秀表演视频27个。经过专家评审、公众投票和组委会复核,遴选60部作品入围在新疆克拉玛依市举办的第四届全国科学表演大赛表演类作品现场决赛。同时,特别邀请在新疆科学表演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10部作品参加决赛(名单见附件1)。现将现场决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比赛时间与地点

  1.比赛时间:2016年7月22-24日(7月21日报到,22-24日比赛,24日午餐后疏散,具体日程见附件2)

  2.比赛地点:克拉玛依会展中心(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25号)

  二、报到安排

  1.报到时间:2016年7月21日全天。

  2.报到地点:克拉玛依市工程教育基地(大学城)(地址: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

  3.接站:7月21日全天,克拉玛依科协将在克拉玛依市机场和火车站安排接站,请准确填写回执信息,以便确保接站。

  4.比赛道具如需提前寄送,可寄至以下地址:

  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号市政府机关1号楼科协办公室666房间,钟雪晴收,邮编834000。

  5.返程车票请各参赛代表自行预定。

  三、费用

  1.比赛食宿由大赛组织方统一安排,活动费用由参赛单位自理。新疆区外费用每人1500元,新疆区内参赛队费用每人1200元(含7月21日-24日比赛期间食宿,以及场地、材料、证书等费用)。

  2.未入围决赛的剧目申报单位,可派人前往决赛现场观摩和参加相关活动,大赛承办单位可统一安排食宿,收费标准及食宿安排与决赛参赛队相同,费用每人1500元。

  3.参赛代表和观摩团请于2016年7月10日将回执表(附件3和附件4)反馈给科学同盟网索乐乐sciencebeijng@126.com,并将参赛费用汇至以下账户,以方便组委会统一定房和开具发票。

  开户名称: 北京美丽创想文化传播中心

  开户行: 广发西三环支行(或航天桥支行)

  帐号: 137071516010019666

  四、特别要求

  为确保竞赛安全,所有参赛队伍必须与大赛组委会签订安全协议(见附件5),参赛队员有中有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需提供家长同意赴新疆参赛的证明(见附件6)。

  五、其他事项

  1.由于本次比赛场地安排在新疆丝绸之路科学节活动现场,全部参赛人员可同时参加科学节的部分活动。

  2.根据大赛规则,凡获得入围决赛资格但不能前往新疆参加现场决赛的剧目,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届一、二、三等奖的评奖资格,但将获得优秀剧目奖。

 

  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科学同盟网(北京美丽创想文化传播中心):

  联系人: 索乐乐

  手机:18601227020

  电子邮件:sciencebeijng@126.com

  联系电话:010-56296870 传真:010-82858448

  新疆青少年科技中心

  联系人:代 娜

  电话:0991-6386514 手机:13579968913

  克拉玛依市科协

  联系人:钟雪晴

  电话:0990-6223902手机:13579505420

  附件:

  1.第四届全国科学表演大赛表演类作品现场决赛入围剧目及推送单位名单

  2.现场决赛日程安排

  3.参加决赛报名回执表

  4.观摩决赛回执表

  5.安全协议书

  6.家长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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