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科技馆活动进校园”项目2010年示范推广区和试点科技场馆评估情况的通知
科协青发〔2011〕31号
安徽省、海南省、湖北省、上海市、江苏省、辽宁省、山东省、山西省、浙江省、云南省、河南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教委)基础教育处、科协科普部、青少年科技中心:
为总结2010年工作成果和经验,促进“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示范推广阶段工作深入推进,今年2月各相关省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示范推广区和深化试点科技场馆总结评估工作。12个“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省级管理部门对本地示范推广区的2010年度工作进行了评估总结;19个深化试点科技场馆提交了2010年度工作自评报告。教育部、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审核了各省的示范推广区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各深化试点科技场馆2010年度工作情况等级。根据审核和评审结果,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供一定的经费补贴用于支持各省示范推广区的评估管理和试点科技场馆开展活动(详见附件1)。
针对各省级管理部门对示范推广区的管理情况和试点场馆自评报告情况,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汇总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2),请各省级管理部门和试点科技场馆参照改进,不断加强管理,加大“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的推广力度,使此项工作在2011年取得更大成效。
联 系 人:舒建兰
联系电话:010—68513419
工作邮箱:school@xiaoxiaotong.org
附件:
1. “科技馆活动进校园”项目示范推广区和试点科技场馆评估情况
2. “科技馆活动进校园”项目示范推广区和试点科技场馆专家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