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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科技馆活动进校园”试点推广工作总结评估的函

2011-02-10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本文被阅读过7851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安徽省、海南省、湖北省、上海市、江苏省、辽宁省、山东省、山西省、浙江省、云南省、河南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教委)、科协,各深化试点科技场馆:  

  为加强“科技馆活动进校园”试点推广工作的管理,总结2010年工作成果和经验,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2010年度示范推广区和深化试点科技场馆总结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示范推广区工作总结评估  

  2010年各示范推广区的总结评估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教育行政部门、科协共同组织实施。各省(区、市)评估办法可参考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编制的《“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示范推广区工作评估指标》,给出各示范推广区评估建议等级。各省级项目管理机构汇总各示范推广区总结评估结果和2011年工作方案,填写《“科技馆活动进校园”项目示范推广工作总结评估报告》(见附件1)报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    

  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组复核各省(区、市)示范推广区总结评估报告,并向各省(区、市)拨付一定的经费用于资助部分优秀示范推广区工作。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还将与部分省级项目管理机构联合走访调研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情况。  

  二、深化试点科技场馆工作总结评估  

  各深化试点科技场馆及合作的教育部门对照2010年深化试点工作方案对年度项目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制定2011年工作计划,填写《“科技馆活动进校园”深化试点科技场馆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2)报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

  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审阅各深化试点科技场馆工作总结报告,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科技场馆给予资助。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总结评估工作,于2011年3月25日前将总结评估报告和有关材料(打印版和电子版各1份)提交至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舒建兰     曾  筝
  联系电话:010-68513419 010-68516715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三号中国科技会堂东馆212室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普项目处
  邮政编码:100863
  工作邮箱:school@xiaoxiaotong.org

  附件:1.“科技馆活动进校园”项目示范推广工作总结评估报告
     2.“科技馆活动进校园”深化试点科技场馆工作总结报告


二○一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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