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
站内搜索

关键词:

搜索范围:

工作管理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英文网站
首页 > 新闻报道 > 基层动态 > 广西 > 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

梁春花副主席出席第五届“熊博士”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评活动并承接第六届活动

2014-11-20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本文被阅读过9261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2014年11月5-8日,广西科协副主席梁春花、广西科协副巡视员李思平带队赴河南省郑州市参加由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和河南省科协共同主办的第五届“熊博士”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评活动。在颁奖典礼上,梁春花副主席接下旗帜,广西科协承接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评活动,该活动将于2015年下半年在广西南宁举办。

  接旗仪式,标志着影像节活动进入广西时间

  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促进科普与文化艺术的深度融合,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推动新媒体科普活动的广泛开展。展品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五届,获得各界好评。在第五届“熊博士”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评活动颁奖典礼的接旗仪式上,梁春花副主席代表广西科协从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副主任刘会强手中接过了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评活动的会旗,她说:感谢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对广西科协的信任,我们将加倍努力,争取举办一届成功的活动,同时代表广西科协欢迎同学和老师们2015年南宁再会。

  为了做好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评活动相关筹备工作,广西科协派出工作组前往郑州观摩活动。工作组通过与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河南省科协以及第五届活动承办方郑州师范大学有关领导、主要工作人员沟通交流,深入现场观摩各个环节,与参赛师生访谈,获取了宝贵经验,为后续活动开展奠定基础。

  广西代表队表现出色,勇创佳绩

  在本届活动中,广西代表队表现出色,勇创佳绩,硕果累累,为广西举办下届活动增加力量,增添信心。本届活动广西共申报作品71项,超九成作品荣获各级奖项。其中,荣获青少年科学微电影一等奖9项,二等奖26项,三等奖26项;青少年科普动漫三等奖2项;科技教师微电影二等奖1项;科技教师科普动漫三等奖1项。南宁市第二十六中学黄柯霖、广西大学附属中学唐梓恒、南宁市沛鸿民族中学雷佩霖共同合作的作品《一对好朋友:弹涂鱼与招潮蟹共生关系探究》荣获最佳观察奖。北海市第五中学刘洪宁老师荣获优秀科技辅导员。北海市第五中学、防城港市高级中学、桂林市榕湖小学、南宁市滨湖路小学、来宾第六中学等单位获得省级以下优秀组织单位。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再次荣获省级优秀组织奖。

  本届展评活动,吸引了来自全国的166名青少年、65名科技辅导教师带着65件作品参加。为检验青少年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青少年代表实地采集素材,现场拍摄制作出65部多媒体作品进行现场技能测评。同时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辅导教师代表还举行了活动研讨会,共同探讨交流开展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经验和体会。

  交流学习,助推广西青少年科技活动

  活动期间,广西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梁春花,广西科协副巡视员李思平等一行于11月5日赴郑州科技馆进行交流学习,旨在相互学习先进工作经验,为场馆建设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再添新动力。梁春花副主席一行在郑州市科协副主席兼科技馆馆长崔光伟的带领下,参观了展厅和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梁春花副主席高度评价郑州科技馆,在8426平方米有限的空间里,充分利用并尽可能多的向观众提供科普信息,展品与生活相结合,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趣味性、互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在随后座谈会中,崔光伟馆长详细介绍了郑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开展的特色活动:与教育局联合举办科学课大赛、科学实验比赛;与学校结合开展活动;面向社会开展居里夫人科学课;与郑州师范学院的国培计划相结合,推出科技馆教育培训,活动得到了各界的积极响应,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梁春花副主席盛赞郑州科技馆是用心、用情建馆,期望双方能在场馆建设和科技教育活动等方面多交流,相互学习,把科教活动推向新高潮。

观摩展评活动现场

颁奖典礼

接旗仪式。广西科协副主席梁春花(左)接过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副主任刘会强(中)、河南省科协主席霍金花(右)交来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影像节会旗。

 

 

 

参观郑州科技馆(左三:广西科协副主席梁春花,左一:广西科协副巡视员李思平,
右一:郑州市科协副主席兼科技馆馆长崔光伟,右二:广西科技馆副馆长、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副主任刘慧英)

 

 

(作者:文/梁艳梅 图/谢明明)
文章主题词:
评论
称 呼:  
评论须知
  • ★ 在本网发表言论,请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有关法律法规;
  • ★ 请勿发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和社会稳定,含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言论;
  •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 在本网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评 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