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
站内搜索

关键词:

搜索范围:

工作管理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英文网站
首页 > 文件通知 > 通知 >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关于在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中征集优秀科普活动资源包的通知

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促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动优秀科普资源的开发与共享,中国科协科普部和科普活动中心将面向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优秀科普活动资源包的征集、评选和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优秀科普活动资源包的征集、评选和推介,激发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设计开发科普展示和教育活动的能力和积极性,推动优秀科普展示和教育资源的共享。
  二、征集内容
  科普活动资源包,是指用于组织实施面向公众的科普展示和教育活动项目的实施方案大纲及其辅助材料。科普活动资源包既是科普工作者组织科普活动项目的指南,也是广大公众参与科普活动项目的参考资料。
  科普展示和教育项目的形式主要包括科普展览、科普讲座、科普戏剧、科学体验和实验等活动形式。
  实施方案大纲是组织实施上述科普活动项目的依据和脚本。主要包括开展活动的具体目标(公众从活动中应掌握或了解的科学知识、方法、技能、观念等)、相关知识背景(活动涉及的科学知识和技能)、活动形式和内容、参加活动的对象要求、组织实施流程(供组织者或公众参考的操作步骤说明)、开展活动所需的设备和材料清单、活动期间注意事项等。
  辅助材料是对实施方案大纲的补充。主要包括按大纲开展科普活动项目所依托的其他资源,如辅导手册或教师手册、学员活动手册;展览实验包、活动器材和工具的图片资料等。
  三、活动对象和申报条件
  参与本次活动的对象为中国科协认定命名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所申报的科普活动资源包,要求是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结合本单位科普工作特色,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主题,贴近公众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要,自主设计开发的。同时,经过了具体实践活动的检验,证明确实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效果。
  四、组织实施
  请有关全国学会科普部、各省级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等工作。
  (一)申报。
  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负责填写《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活动资源包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报相应全国学会、省级科协等推荐单位,并同时提交科普展示和教育活动项目的实施方案大纲及其辅助材料。
各推荐单位收集汇总本辖区、本系统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提交的科普活动资源包后,负责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填写推荐意见后,集中报送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
  (二)评审。
  由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科普活动资源包进行评审。评审的材料主要是申报表、实施方案大纲及其辅助材料。
  (三)推介。
  中国科协将评选出不同类型的优秀科普活动资源包,在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中进行推介。对特别优秀的资源包给予奖励性资助。同时,纳入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共建共享试点、科技馆活动进校园、中国数字科技馆的重点推荐目录。对获得资助的优秀科普活动资源包,中国科协享有公益使用权和推广权。
  五、进度安排
  4月30日前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推荐单位
  5月20日前 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报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
  6月30日 完成专家评审并进行资助
  7月-12月 组织优秀科普资源包推介和宣传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
  联 系 人:李春雨       联系电话:010-68515219(FAX)
  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100863)
  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董  操         联系电话:010-68578253

  附件: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活动包申报表

文章主题词:
评论
称 呼:
评论须知
  • ★ 在本网发表言论,请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有关法律法规;
  • ★ 请勿发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和社会稳定,含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言论;
  •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 在本网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评 论:
验证码: